根据目前我省疫情发展情况,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教育厅决定,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1日。
省教育厅将密切跟踪疫情发展,及时作出研判。开学时间一经确定,将提前向社会公布,以留出时间方便学生购买返程车(机)票和学校做好开学、返校准备工作。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通知学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返校,不得提前返校。各教育培训机构在正式开学前不得进行线下教育教学服务。
开学前这段时间,各地各学校将向学生提供网络课程和学习建议,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并鼓励学生进行适当体育运动和家务劳动。同时,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开学方案和准备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强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每日晨午检制度和日报告制度,做好学生健康状况统计和上报工作。加强校园管理,对校园重点场所进行消毒。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疫情,科学防护,不外出、不聚集,不轻视、不恐慌,坚决阻止疫情向校园蔓延。
信息来源:河北省教育厅